- 编号:202208171922191 信件主题:关于对以李智强为首的“地下钱庄”团伙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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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来 信 人:陈玉林
从2019年3月起以李智强为首的地下钱庄组织在柘城县县城以“众汇科技”“众汇金融”的名义非法向周边村民及城里的居民非法集资,同时对外以“众汇科技”的名义放高利贷。而实质上无论“众汇科技”或者“众汇金融”都是没有经过国家注册或取得金融牌照,就是一个虚构的用以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的幌子。
2019年10月李智强钱庄组织为了掩护其非法放贷活动专门在柘城县邵元乡司楼南路西成立了“柘城县智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六百万元,实缴出资为零。表面上看是做建筑沙石材料的合法生意其实主要核心业务还是放高利贷和吸储,常年以向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为业为主营业务以发放高利贷为主营收入。
柘城县智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除了法定代表人李智强以外,还有股东张小峰,韩士涛共三人及马仔若干人。就是这样的一家名为建筑材料的公司其实质是三个股东以该公司做为表面合法的掩护,做的全是非法集资及常年向不特定人群发放高利贷并以此作为营收,是典型的地下钱庄,影子银行。(后附:李智强。张小峰,韩士涛三人案件编号)
他们上游资金来自对居民的非法集资,然后拿到钱后对下游急需用钱的生意人或者居民疯狂高利放贷,由于他们在放贷时采用走账做流水的方式表面看转账凭证借款人拿到了全部的借款。其实到账后再让借款人取现给他们服务费,管理费,咨询费,砍头息等费用或者虚写借条金额的方式把高利计算在本金内,使借条本身看上去没有高利。然后再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把高利贷的黑钱洗白,他们三人在法院起诉的放贷案件十有八九都没有借款人出庭应诉。全是被他们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所谓的合法讨债给逼走的,有的生意破产难以为继。
另外他们对集资对象也是百般威胁,他们利用村民胆小怕事不懂法律知识制造虚假担保或者让村民之间互相转让债务和债权,他们在当地公开非法集资搞地下钱庄,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危害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给当地造成很大的社会隐患和现实危害!
附录:
1,李智强以“众汇科技”放贷的微信。
2,李智强团伙用以掩护放贷活动的柘城县智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料。(证明其注册股东为: 李智强 张小峰 韩士涛)
3,以李智强为放贷人的法院案号(来源裁判文书网)
A,(2019豫1424民初2274号
B,(2020)豫1424民初4338号
C,(2020)豫1424民初842号
D,(2020)豫1424民初4336号
E, (2020)豫1424民初2795号
F, (2021)豫1424民初3855号
G, 2021)豫1424民初1331号
4,以张小峰为放贷人的法院案号
A, (2019)豫1424民初3210号
B,(2019)豫1424民初4659号
C,(2020)豫1424民初423号
D, (2020)豫 1424 民执598号
5,以韩士涛为放贷人的法院案号
A,(2020)豫1424民初4936号
B,(2021)豫1424民初1791号
C,(2021)豫1424民初472号
D,(2021)豫1424民执1446号
E,(2022)豫1424民初1207号
以上这些所有案件编号的借款人均可以佐证。这些只是他们起诉的一部分。他们手上的借据更多,每年上千万的流水,李智强因资金转出频繁经常借用别人名下的卡或者直接借用别人的名义出借款项而他自己在背后操纵。
对于李智强团伙的非法集资和非法经营,坑害群众为恶一方,希望县委县政府为民除害!
来信日期:2022-08-17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陈玉林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对以李智强为首的“地下钱庄”团伙的举报”一事回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指派公安扫黑大队进行逐一核查。 关于非法集资问题。县公安扫黑大队有关人员通过摸排和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所涉及的两起案件均已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均属于正常民间借贷,当事人未能提供出其他线索,非法集资问题暂未查实。 关于非法放贷问题。县公安扫黑大队根据反映内容,从县人民法院档案室调取了举报信中列举的部分卷宗。经初查,暂未发现非法放贷情况。 县公安局扫黑大队将继续深入排查,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后进行立案打击,绝不姑息;公安机关深入摸排案件线索,需要时间进行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希望举报人理解。 处理单位:热线办公室处理时间:2022-09-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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